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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指南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举报中心受理涉鲁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

      (一)违法信息主要包括: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二、举报方式

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

1.登录举报中心官网http://www.sdjubao.cn举报 ;

       2.拨打0531-59622077举报热线举报(接听时间:8:30——18:00);

3.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博“山东辟谣”,点击“私信举报”;

       4.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点击“一键举报”;

三、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四、举报真实性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五、举报协助处置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将收到一个查询码,通过查询码,可以确认举报的信息已收到。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各地网信部门、相关网站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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