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必担责!广饶一男子为博关注,竟在网络平台发布……
日期:2026-01-15 09:50
来源:山东省广饶县公安局
流量时代
有人为了博人眼球
将网络当成了“谣言试验场”
但是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每一次指尖的敲击
都需恪守法律底线
案件回顾
2026 年 1 月 5 日
广饶县居民耿某
在抖音平台发布
“某路口 6 车追尾撞在一起”
的不实视频及语音
经核查
当日并无该警情
耿某因涉嫌通过网络散布谣言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红线不可碰
依据 202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
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大家发布网络信息前
务必核实真实性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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