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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必担责!广饶一男子为博关注,竟在网络平台发布……
日期:2026-01-15 09:50 来源:山东省广饶县公安局

流量时代

有人为了博人眼球

将网络当成了“谣言试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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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每一次指尖的敲击

都需恪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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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6 年 1 月 5 日

广饶县居民耿某

在抖音平台发布

“某路口 6 车追尾撞在一起” 

的不实视频及语音


图片


经核查

当日并无该警情

耿某因涉嫌通过网络散布谣言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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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不可碰 

依据 202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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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

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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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发布网络信息前

务必核实真实性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